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近日出台《海盐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把责任追究制度作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该办法规定,海盐县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按照职责权限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县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成员单位,及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视情况依纪依规做出问责处理。县、镇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哈尔滨装潢公司,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和劳动争议案件。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处理各自主管工程项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及其他工程纠纷。各镇(街道)负责调处辖区内劳资纠纷,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及时处置群体性及较大影响的欠薪事件,做好人员稳控工作。
对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执行、不办理或者拖延办理,导致发生群体性或者较大影响欠薪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有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