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裂缝、房屋渗漏、墙皮脱落……房屋质量问题困扰着部分购房者。即便在房屋保修期内,购房者与开发商沟通交涉,也会遇到推诿扯皮的情况,严重损害了百姓切身利益。为回应百姓关切、切实维护住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日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江苏省保监局印发了《关于推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在不久的将来,房子将与人、车一样,出现问题,有保险兜底。
背景:工程质量通病不同程度存在
作为江苏省支柱产业,自2000年以来,江苏省建筑业总产值从1500多亿元增至3.12万亿元;产值百亿元以上企业达到34家,特级资质企业达到65家,其中5家企业进入国际工程承包商250强;先后有227个项目获“鲁班奖”,数量约占全国总数的10%;246个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目前,“江苏建造”的品牌含金量和影响力已不容小觑。
“相比于工程建造速度和能力的快速提升,工程质量通病还不同程度存在,与我们江苏建筑强省的定位不相符。”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说。
实施工程质量保险是破解困局的探索。独立于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之外的第三方风险管控机构实时、全面管理建设工程各方的履责情况,可以更有效地压实工程相关方的质量主体责任,从而增强政府监管的实效、长效。
作用:实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大有裨益
近期,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全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升工程质量和品质是建设质量强省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府去年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将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在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及风险管理机构介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这对于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住宅建设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保险机构从保障自身利益出发,聘请专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通过设计方案把关、现场实地检查、关键节点监管等途径,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质量风险预防与评估服务,将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优质精品工程;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理赔服务机制,当投保住宅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第一时间组织维修,通过先行赔付,充分履行保险机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响应业主的诉求,减轻因建设、施工单位履行维修责任不到位带来的不良影响。
“通过保险机构承担维修、保障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模式下住宅质量问题直接由政府兜底的状况,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建立一道有效屏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顾小平说,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终身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工程质量的行政监管责任,并不会随着项目承保工程质量保险而一并转移给保险机构。工程质量保险只是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改革质量监管体制提供了土壤支撑和平台可能。保险公司及风险管理机构是在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下,承接工程质量风险,提供维修保障服务,是工程质量监管的有益补充。
启动:工作全面铺开 多地积极申报
为工程质量上保险是新兴事物,尚处于探索研究阶段。实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可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产品,让人民群众住得放心、安心、舒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18年2月8日,经多次商讨研改后,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保监局就关于推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通知,在预留各试点地区一定灵活度的基础上,搭建了全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的大框架,指导试点工作落地。3月5日至8日,该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南京、无锡、苏州、宿迁等市相关负责人,赴深圳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调研,通过与福田区发改局、保险公司、再保公司、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等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保险的流程和机制。5月24日,全省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邀请3位工程质量保险业内专家现场授课,普及工程质量保险相关知识,宿迁、无锡两市就保险试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推进计划作了交流发言。为完善配套政策,哈尔滨装饰公司,6月,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申报工作印发通知,明确了激励措施、推广要求等,组织全省有条件、有意向的地区和项目申报试点。南京、无锡、苏州、宿迁、连云港等多市表明了探索意向,全省研究推进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气氛热烈。目前,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试点工作的请示已经获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复,宿迁市被列入试点城市名单。
(来源: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