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确保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
根据通知,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绿色建筑内容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自2019年开始,全省城镇新建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要明确建设一定比例的超低能耗建筑。提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全覆盖的住宅小区,哈尔滨装饰公司,鼓励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目前尚未开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市,今年年底前力争开工建设。
要把装配式建筑作为全省绿色建造的优选方式,继续把钢结构建筑作为建造方式创新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张家口、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沧州市和环京津县(市、区)率先发展,要划定一定范围全面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其他市、县加快发展,要明确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和建造技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安排不低于5%的项目开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示范。
(来源: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