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浏阳市结合浏阳实际,印发了《浏阳市加快培育发展特色小(城)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引领、创新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人口集聚为基础,强化改革创新支撑,进一步探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方式,在全市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小(城)镇,发挥示范、辐射、带动效应,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全域美丽浏阳建设、加快创建省会副中心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力支撑。
《方案》透露,“十三五”期间浏阳市重点培育7个长沙市级特色小(城)镇,其中争取2个以上入选全国特色小(城)镇,4个以上获批省级特色小(城)镇,逐步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功能配套齐全、发展活力充沛、人文气质彰显的浏阳特色小(城)镇体系。
《方案》指出,围绕“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生态宜居、特色发展”的思路,坚持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结合本地自然、历史文化、人文环境和经济条件等特征,确定小(城)镇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在培育发展特色小(城)镇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突出顶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二)突出产业支撑,夯实经济基础。(三)突出基础建设,完善配套功能。(四)突出项目带动,激活发展动力。(五)突出市场运作,提升集聚能力。
《方案》指出,特色小(城)镇培育名录有明确的“有进有出”机制。通过自愿申报、审核遴选等方式择优确定列入培育名录的特色小(城)镇。对列入培育名录的特色小(城)镇实施政策扶持。以年度统计数据为依据,分不同产业类型,以有效投资、建设进度、新增常住人口、税收、市场主体、营业收入等为主要指标,对列入培育名录的特色小(城)镇培育对象实行差别化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等次兑现扶持政策。与此同时,也有相应的“淘汰机制”。对列入创建培育名录但连续2年没有完成建设进度,经长沙市小城镇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不合格的,自动退出特色小(城)镇培育名录。
此外,为有序引导特色小(城)镇发展,浏阳市将在财政投入、项目建设、融资创新、试点改革、生态保护、队伍活力、宣传推介等强化保障力度。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