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质监总站立即组织排查辖区内建筑工程“地条钢”使用情况,并及时通知哈市行政区域内各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同步排查。通过近两天时间的紧张排查,共排查主体在建单位工程356项,其中,市质监总站辖区内工程212项,各区、县(市)辖区内工程144项,各建筑工程均未发现使用“地条钢”现象。下一步,市质监总站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取缔“地条钢”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控使用“地条钢”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