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部关于开放式公园的立法今起实施 扬州立法保护市民“生态红利”

 

  扬州市委书记谢正义表示,扬州公园城市建设已具雏形,《扬州市公园条例》的颁布实施可谓适逢其时。各级政府要承担起公园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公园布局规划的完善,继续舍得把城市最金贵、距离老百姓最近的好地块、具有一定体量的地块拿出来建公园。

  “这部法规破解公园建设管理中的难题,以刚性规定回应市民群众的关注点。”扬州市人大立法处副处长李涛介绍,《条例》最突出的亮点是规定公园数量和面积不得减少。在立法调研时,有市民代表就提出:扬州公园体系建设会不会因为领导人的变更而发生变化?建成的城市公园都是黄金地块,以后会不会搞开发?《条例》通过立法固化公园体系建设成果,打消市民的顾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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