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各建筑施工企业:
目前,2017年第三季度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统计工作已经开始,企业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填报工作,将第三季度(7、8、9月)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报我站。
一、明确专人负责保证金统计填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真实。
二、凡不报、迟报虚(错)报的企业将在综合信用评价时予以扣分处理信用惩戒,并在哈尔滨建设网通报。
三、注册地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均需填报(不含中央建筑企业);未缴纳保证金的企业也需报空表,并加盖公章。
四、“涉及项目数量”项总计数的填报:按实际缴纳保证金涉及项目的数量填报(一个项目可能缴纳若干个保证金,但在统计涉及项目数时只按一个项目计算)。
五、表中数据应逐项填列,确实无数据的,应填“-”,不得空格;本表数据填报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六、本市是指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缴纳保证金情况;外市是指哈尔滨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其他省市,包括黑龙江省内的其他地市。
七、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2017年第三季度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填报表。
2017年第三季度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填报表.xls
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