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克难 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行到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近日下发的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通报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在全国地级及以上224座城市排查出的2100个黑臭水体中,完成整治的有927个,占44.1%;已开工整治的有843个,占40.1%;已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有252个,占12%。这表明,96.2%的城市正在全力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其中,北京、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新疆14个省(区、市)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完工比例超过50%;在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681个黑臭水体中,完成整治的有348个,占51.1%;杭州、成都、昆明、西宁4个城市排查出的全部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指导各城市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包括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整治达标期限等),制订具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还组织各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务等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及规划、设计等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中国建设报》在相关版面开设了10期“黑臭水体专家系列谈”栏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业内认可。

各地政府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认识,也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从认真排查到开展前期工作、到制订方案落实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些地区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已将河流、岸线生态修复和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带动了周边地产业态发展。比如青岛李村河上游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工程,将河流、岸线生态修复和地产开发结合在一起。如今,形成了李村河“滨河景区健身长廊”,岸带被打造成“水园”,成为周边居民休闲的好去处。记者看到,下沉的健身广场环绕着“流动的水渠”,岸上的绿篱、草植与水中的荷花交相呼应,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堤岸,倾斜中有种流动的美。

当前,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城市水环境综合改善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水十条”的工作目标——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因此,黑臭水体的整治不仅仅是单纯的城市内河治理问题,目前阶段是消除黑臭,长远来看或将与流域水质治理相关联。比如说,对流域水质控制考核断面提出要求,即考虑断面达标。

业内专家分析称,黑臭水体整治效果预测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的一项内容,是依据对城市黑臭水体特征分析,结合当地环境条件与控制目标,对采用相应技术路线和工程措施对黑臭水体进行整治后,水体黑臭状况改善的时间进程、最终预期达到整治效果所作的预测。而黑臭水体的整治效果,不能仅满足于消除了黑臭现象,还要评价水体质量改善程度;不仅要看量化指标的监测数据,更要看公众对整治效果的满意程度,将公众的主观感受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自2016年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通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时,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公众举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强调了公众在黑臭水体识别和整治效果评估中的主体地位,以公众的感受作为水体是否纳入整治范围的依据,以公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治理效果的标准。据记者了解,一些公益组织也纷纷投入到黑臭水体公众监督的行列,并做着许多有意义的工作。比如,按照各城市已排查出的黑臭水体名单中的河段进行巡查,监测河道水质改善状况等。

总之,政府环境治理体制的转变,也将地方治理市场、社会资本和专业技术有机组合在一起,提高了公共服务效率,提升了周边地产业态价值,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黑臭水体的治理让民众享受到了环境治理的成果,享受到亲水之情。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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